庆阳市将7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来源: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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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省高级法院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庆阳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式纳入政府救助保障范围,使其享受与孤儿同等的生活保障金,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体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各县(区)通过摸底排查、监护人申请、乡镇查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民政确认等程序,严格认定保障对象,共对717名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截止目前共发放生活保障金128.8万元。
另外,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优化关爱服务机制,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教育资助、医疗康复、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保障,对故意或恶意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进行惩戒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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