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市政协委员17号提案的答复函(b类)
尊敬的姜小红、康建华、何璟、马瑞、黎云、杨春玲、谷凌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组织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保护工作,将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体系纳入重要议程,部署推进。全市民政部门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围绕农村老人“四个一”服务、走访留守妇女、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开展常态化、网格化的走访排查,把需要关爱服务和亲情关怀的群体摸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建立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信息合账,定期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温馨服务,着力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教育、救助、监护、关爱保护,切实维护和保障了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基本生活。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市县两级出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提高县级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失能照护能力,保障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支持规划建设路乡镇的区城中心敬老院,由各县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将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将专业服务向村级和老年人家庭延伸,不断提升村级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统筹利用村内闲置公共资源、租赁农村闲置住房、改造闲置学校等可利用的场所,积极建设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对集中的日间照料场所和公共活动区城。以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风险为重点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积极指导名地委托村委会成员、驻村干部、民政专干、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打扫卫生、洗衣服、理发、送餐助餐、送药助医、送煤取暖、代购代买等贴心服务,每月巡访关爱不少于一次。
(二)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按照省民政厅等8都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有关活动的通知》(甘民发〔2021〕100号)要求,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八个一”关爱专项行动,即: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大走访活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法律普及援助活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行动,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服务保障活动,开展一次文化体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实现一次夫妻团聚,确保农村留守妇女参加一次家庭教育培训,培育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村级儿童之家的一名志恩者。通过这些活动,为留守妇女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择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增强自立、自强、
自信,使其自身得到成长进步。
(三)深入持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各县区民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监护人、被委托人四方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督促监护人每周和留守儿童、被委托至少联系交流一次,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照护、心理人际关系等情况,给予其亲情关爱。督促被委托人加强生活照料,学习监督,加强以防触电、防烫伤、防跌落、防海水、防煤烟中毒、防交通事故、防动物伤害等为重点的安全防护,切实保障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村(居)委会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乡镇人民政府和儿童督导员每月对村(居)委会开展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深入持久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各县区民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每月至少到监护人家中走访探访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需要进行集中供养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排到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动员引导广大企业和公益意善组织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对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五)深入持久开展因疫因灾特困群众关爱服务。全面排查掌握困难群众受疫情影响情况,切实摸清款助需求底数,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生活困难的因疫隔离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
(六)深入持久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服务。加大走访探视力度,督促监护人全面履行监护照料责任,提供照料服务,对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及时更换监护人,确保分散供养人员平时有人照料,病时有人陪护,安全有人监护。对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基本生活有困难且有入住意愿的分散供养人员,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深入推进“资金 物资 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推行四个一服务(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长期工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社会力量参与、体制机制建立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问题,积极发挥各个部门的力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庆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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