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手机版
|
|
站群导航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答复的函(b类)-z6尊龙旗舰

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答复的函(b类)

来源: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尊敬的张怀春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公墓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意见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非常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公墓管理,支持公墓建设。目前,全市现有经营性公墓3处、农村公益性公墓16处、农村集中安葬区703处。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对您的建议进行仔细研究,我局已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编制规划。全力配合做好庆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提出庆阳市殡葬设施现状及规划设想。全面推进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按照节约用地、方便群众、保护生态的要求,在土葬区内,对地处山区、川区,塬边等公墓建设用地充裕的村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组建设1处集中安葬区;地处城市郊区、塬心等公墓建设用地紧缺的村组,一个行政村或多个村建设一处集中安葬区或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好农村村民安葬问题。

二、遵循法律。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公墓主要包括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区,也对墓穴占地面积作了明确规定。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公墓内埋葬遗体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8平方米。

三、完善政策。市民政局联合13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全面推进公墓和集中安葬区规划建设。集中利用一年时间,在土葬改革区实施公墓(含集中安葬区,下同)规划建设攻坚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因公墓供给不足导致乱埋乱葬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按照“节约土地、方便群众、保护生态”的要求,原则上在土葬区内,地处塬边、川区、城镇周边的山区等人口居住相对集中且公墓建设可用地充裕的村组,每个村民小组规划建设1处集中安葬区(点);地处塬心、城镇郊区等公墓建设可用地紧缺的村组,一村或数村建设1处集中安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农村集中安葬区全覆盖。地处边远山区、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村组,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规划建设,不搞一刀切。

二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政府主导已建成的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各级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联合行动,在摸清底子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先易后难、逐步解决。有序解决散埋乱葬问题。今年在公墓和集中安葬区规划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未来死亡人员安葬和散埋乱葬遗体迁移两个因素预留用地。凡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区的,新增的城乡死亡居民必须全部进入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安葬。对历史上形成的散埋乱葬问题,由县(区)乡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引导,通过动员群众主动迁移、地方财政补助迁移费的办法,逐步迁入集中安葬区、公益性墓区。对不愿迁移或难以迁移的,采取平坟头的办法解决。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树立绿色、低碳、文明殡葬的新理念。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政府的主导作用,科学规划和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强化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凡新建公墓和集中安葬区,必须按照墓地小型化、生态化、立体化的要求规划建设,鼓励迁葬夫妻采取双人合葬的方式提高单个墓位的使用率。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区节地生态建设率、安葬率必须达到100%。积极推广树葬、花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式。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墓碑小型化、轻型化或以树代碑,最大限度的降低硬化面积。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持续深化丧葬习俗改革,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思想文化,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祭扫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严格执行火葬管理政策。《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全省火葬区范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号)精神,“凡火葬区内死亡的人口,除国家另有规定或少数民族有其他丧葬习俗外,一律实行火葬;未按规定火化和未在规定区域安葬的财政供养人员停发丧葬费和抚恤费”。民政部门的殡葬管理机构要从严规范火化证明出具,财政、人社部门要严把关口,火葬区内死亡的财政供养人员无火化证明的,停发丧葬费和抚恤费。要坚持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理两手抓、两手硬,既要提高火化率,又要大力推进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坚决杜绝火葬区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问题。

今后,各县(区)历史遗留问题将逐步解决,公墓服务设施将逐步建设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8612093)

 

庆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7日


分享到:
【字体: 】
×
网站地图